施工案例
时间:2025-05-11 05:40:29
近日,东乡县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7年11月,原告甘肃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省东乡县某建筑工程公司签订《单项工程承包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承建的东乡县某某饭店建设工程交由原告施工,工程价款为4169500.66元,同时约定了付款时间、方式等。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约定完成该工程。工程竣工后,被告仅支付原告工程款3551000元,剩余618500.66元工程款推诿未付,原告遂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工程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分析案情,仔细审查证据后发现该案案情相对简单,证据充分,遂联系原被告询问调解意向。被告对案件事实及尚欠的工程款数额没有异议,但请求延期还款,而原告则要求被告尽快还款并申请诉讼保全。承办法官认真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将双方约至法院,经过反复沟通与协调,从促进双方企业共赢的角度出发,耐心疏导双方矛盾,就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均愿意各退一步,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保全,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下一步,东乡县法院要始终坚持围绕“公正与效率”,以实质化解纠纷为目标,积极主动作为,加大调解力度,最大限度为当事人减轻诉累,从根源上化解矛盾纠纷,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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